宣传方案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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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案合集【3篇】

宣传方案合集【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宣传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宣传方案合集【3篇】

宣传方案 篇1

  为广泛深入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意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增强广大群众安全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市20xx年应急知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2日至6月12日。

  二、活动内容?

  充分展示全市及我镇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宣传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常见突出事件的特点和危害,以及防范措施、应急和自救互救常识

  三、组织实施?

  (一)新闻媒体宣传。在镇广播电视站开辟专栏,连续刊载、播发《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及《公众应急指南》等内容,及时宣传报道各村、各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情况

  (二)现场集中宣传。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格局

  (三)单位自主宣传。由各村、各单位根据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自主宣传活动。

  (四)各村、各单位要依托“信息之窗”进行应急知识专题宣传。由镇应急办和镇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部门提供资料,制作一期应急管理宣传资料展出。

  (六)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镇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镇团委等单位在全镇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校教育、技术培训、职业培训、志愿者培训等应急知识培训活动。

  (七)组织应急演练。在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指导下,全镇各村、各相关单位统一在5月28日上午10点组织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将开展应急演练的影像和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到镇应急办。

  四、工作步骤与活动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5月8日至5月12日)?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工作

  2.5月12日前,镇应急办将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发放到各村、各单位,各村、各单位根据需要印制宣传资料

  (二)宣传实施阶段(5月12日至5月31日)?

  1.公众应急知识资料发放。各村要组织党员、村组干部、地质灾害群测人将应急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家各户。

  2.新闻媒体宣传?

  (1)在镇人民政府站应急管理宣传专栏刊发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文件和应急知识,刊载《公众应急指南》相关内容(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

  (2)镇广播电视站每日播发《公众应急指南》相关内容和应急知识(由镇应急办提供资料,镇广播电视站负责组织实施)。

  3.各村、各单位自主宣传?

  各村、各单位至少悬挂一条应急宣传横幅,张贴若干张应急宣传标语,出一期应急宣传专刊,举办一次面向本地群众、本单位职工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宣传活动,向群众和职工发放一份应急知识宣传资料(宣传资料由镇应急办等部门统一提供样本,各村各单位自行印制)。

  4.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5月23日镇应急办分别在镇政府、镇集市、学校等地设置应急知识现场宣传点,集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1)应急知识进乡村。由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在镇农贸市场设置现场宣传点,开展“应急知识进乡村”集中宣传活动。

  (2)应急知识进学校。由镇应急办牵头,会同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在镇学校举行“应急知识进学校”集中宣传活动。

  (3)应急知识进企业。由安监站、派出所、卫生院、水利站、国土资源所、科技办等单位组成宣传小组到镇内企业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时,现场宣传点应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

  (三)工作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2日)?

  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报镇应急办,并于6月9日前将本次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将对全镇宣传月活动进行汇总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公众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村、各单位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镇应急办是宣传月活动的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各村、镇属各部门、学校、企业是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活动

  (三)保障经费,广泛发动。各村、各单位必须保障开展宣传月活动所需的经费,并积极动员、鼓励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应急宣传活动,发挥公益宣传作用

  (四)强化督查,推进落实。宣传月活动期间,镇应急办、镇党政办将对全镇各村、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通报结果将作为年终对各村、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宣传方案 篇2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制宣传日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隆重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更好宣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法治办对“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宣传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校车及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 辉

  常务副组长:贺爱中

  副 组 长:段尚明 贺粤湘 肖兵华 刘兴华

  成员单位:综治办 中心校 派出所 交警队

  安监站 校车办 交管站 客运公司

  三、工作要求

  1、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经县交通、交警、校车办等部门批准的校车,并核发相关标识,规定在我镇能营运的车辆。

  2、幼儿原则上就近入学,由监护人接送,不使用校车,因特殊原因确需接送的,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接送,并配有护导员,驾驶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非标准校车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校车运营必须做到“定人、定车、定时、定线、定点”。不得跨乡镇、跨区县接送,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改变行驶线路(关山-双凤、南洲-坪石、全民-同兴、峡山-泉塘、金洲-关山、鸭塘-全民、南洲-关山、长青-小塘,如新增线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勘认可)。严禁车辆到家、驾驶员和护导员入户接送人员。

  4、进一步加强规范校车管理,建立学生校车动态监管机制。校车办协同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开学后相对集中力量上路巡查,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的联合开展校车打非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5、要建立校车的教师跟车制度,跟车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监督驾驶员不得超员搭载学生,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严重超员造成挤伤学生的`恶性事故。

  6、各校车必须严格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超速、超载行为。

  四、工作职责:

  1、镇校车办:牵头组织辖区内校车安全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配合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政策及监督等方面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设立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校车管理制度,做到定车、定员、定时、定位,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存档保管。

  2、交管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合理规划全镇运营线路,做好站点设置、路况维护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3、派出所、交警队: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取缔黑校车和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4、综治办及安监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助职能部门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

  5、村(社区):对辖区校车安全监管负总责。协助各职能部门对校车通行道路隐患摸排,监督执法,举报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知识宣传。

  6、镇中心校:制定合理规划,保障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使用校车服务。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7、学校及幼儿园:

  (1)成立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园长)任组长,学校(幼儿园)行政及班主任为组员。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司机及校车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建立校车候车室并配备校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司机及护导人员的会议,主要负责向校车司机传达上级精神及相关要求,对本月校车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的管理及资料的收集,负责监管校车运营情况。实名制坐车表由校长(园长)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心学校,并由镇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再上报。

  (2)及时掌握乘车学生及幼儿信息,及时了解学生及幼儿乘车情况,向学生及幼儿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及时掌握驾驶员、护导员及校车车辆、校车运营的情况。

  (4)设立指定的候车地点,校车停放点。组织管理学生及幼儿安全候车,做好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的交接手续。

  (5)规定校车第一趟到校时间(夏、秋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40,春、冬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50)。

  (6)和校车司机签订好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制定学生及幼儿安全乘车制度和校车管理细则,做好校车资料归档工作。

  8、护导员:

  (1)接送车都要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花名册,严格做到定时、定车、定人、定位,并协助信息平台管理。

  (2)要加强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上下车时,护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幼儿)有序上下车。乘坐人员不得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制度。

  (3)上下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及幼儿上下车。

  (4)护导员应把学生及幼儿送到指定地点,并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学生有序下车。

  (5)对没有及时上车的学生和幼儿,护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9、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学生及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为先,安全准时。

  (2)驾驶员要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规定准时到岗,和护导员一起维持好学生及幼儿上下车时的秩序,做到安全运营。

  (3)校车返校(园)后,驾驶员必须有序的将车停到校(园)中的指定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及时检修。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到位。

  (5)校车要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将校车给他人学车和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及幼儿园管理人员。学校及幼儿园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代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不得开有安全隐患的车。校车上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急救器材,常备用药。

  (7)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人员的监管。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及其他条规的人员上报交通管理部门请求处理。

  10、校车服务公司:

  负责做好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排和安全教育,组织做好新增校车参与校车服务的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一是督促指导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安全乘车常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超员、超速及非法营运车的严重危害。三是每学期对校车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学人流高峰期、校车接送学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确保安全通行。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3、加强协作,整治到位。从校车办、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站、综治办、联校抽调人员成整治工作组,常态化检查整治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载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报废、未年检校车运送学生的行为、严厉打击打击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一经查获,依法扣押车辆,顶格处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4、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校校长、各园园长为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按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各幼儿园校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对存在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申请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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