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整治方案4篇

时间:2023-08-17 08:01:16 浏览: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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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整治方案4篇

(经典)整治方案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典)整治方案4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本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机械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竹木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炭黑、焦炭、煤、铁、锌等可燃性导电粉尘;聚乙烯、酚醛树酯、小麦、玉米、砂糖、米糠、竹木、硫磺等可燃性非导电粉尘。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否落实。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工作流程、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3、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5、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在建筑布局、结构上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危险物料是否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并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是否增加废料的湿度,以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悬浮量。

  9、是否对能自燃的粉尘采取冷却措施,并对其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对与粉尘直接的设备或装置落实相应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相应粉尘最低着火温度。

  10、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11、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12、粉尘防爆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

  13、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受限空间进行动火等危险作业,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14、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5、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了适合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的灭火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统一部署,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县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月 10日,由镇政府根据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研究制定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5月 11日至 5月 20日)。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组织技术

  专业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月 21日至 6月 31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粉尘爆炸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督查阶段(7月 1日至 7月 31日)。镇政府按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粉尘爆炸事故隐患,镇政府跟踪督办,确保排查一处,治理一处,安全一处。县安委办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把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重点之一,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狠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要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等有关标准规定,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把工作具体落实到各重点车间、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使本单位防止粉尘爆炸

  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制定安全检查表,认真开展现场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要组织专家深入排查工艺系统、设备设施、除尘系统、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要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坚决杜绝粉尘爆燃事故再次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涉及粉尘爆炸作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镁、铝等爆炸性粉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监控措施;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各企业请于 7月25日前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情况表报工办。

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统一思想认识。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 专项整治的范围:

  1、 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 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 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 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 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三、 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 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 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 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 日前完成。

  4、 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四、 专项整治要达到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整治方案 篇3

  一、审验时间

  20xx年11月28日——12月7 日

  二、审验对象

  区属所有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6 日)

  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幼儿园具体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8日—12月7日)

  区教文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园所,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审验内容”与“审验评估细则”,采取看、听、问、评等方法进行综合审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日)

  全面总结审验情况,依据综合审验评估对全区幼儿园进行排序、重新验证定级,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各街道幼教专干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复合审验:

  1、贯彻幼教法规不力,不用正规省编教材,违背幼儿教育规律,进行早期定向培养,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2、全园幼儿和教师未按时体检,幼儿贫血人数超过总人数的8%;无食谱代量册的、无专兼职保健医的;

  3、存在严重违规办园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严重责任事故或家长投诉责任方在幼儿园的;

  5、未经许可,违规启动园车的

  xx教文体局

整治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以“保安全、保畅通”为主线,以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局决定从即日起到国庆节,对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一次专项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二、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整顿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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