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经典[4篇]

时间:2023-08-16 11:20:25 浏览: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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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方案经典[4篇]

评选方案经典[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评选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评选方案经典[4篇]

评选方案 篇1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送人灯盏,心有余光,这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份社会责任。我们在造福他人的同时也在造福我们自己。不论您来自何方,不论您从事何种工作,不论您是租客还是业主,欢迎大家参加此次阜丰物业组织的各园区“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

  一、创建评选对象

  阜丰地产旗下项目:莒南-阜丰国际,莒南-翰林华府,莒南-时代城,临沂-康桥郡,临沂-大成郡五个小区一楼带有庭院的业主,愿意参加“美丽庭院”创建的家庭,经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报名参加。

  二、创建评比要求

  1.环境卫生意识高,支持阜丰物业的环境整治工作,能自愿对庭院进行清理。

  2.经清理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净化、绿化、美化,视觉感整洁。(对确实需要堆放的农居生活必需品、房屋修葺所需材料和生产物资按种类归类并整齐码放。)

  3.无影响环境卫生的散养家禽牲畜。

  4.庭院及周围种有植物,且布局合理,绿化美观,整体视觉感舒适。

  5.如有房屋出租的,承担好房东责任,督促好承租人做好庭院及周边的卫生工作,不将房屋出租给“破烂王”。

  6.无私搭乱建,严格遵守业主规约,配合物业服务工作,无历史欠费的阜丰居民。

  三、评比程序

  1.宣传阶段(7月):各项目广泛宣传“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标准、要求,广泛发动家庭参加创建评选活动。确定、上报10-20户创建家庭,并提供创建前的庭院全景、房前、屋后、周边等不同角度照片各一张,至少四张。

  2.集中清理阶段(7-8月):发动创建家庭对庭院内、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乱堆放、乱搭建等进行清理,有条件家庭可对园区进行美化、布置。

  3.评选考核阶段(9月上旬):创建家庭整治后情况以照片形式上报(要求与整治前同角度照片四张,整治亮点照片二张),各项目以PPT形式对创建家庭进行预选,选出“最美庭院”入围家庭。评选小组(物业总公司职能部室、项目各部门主管)对入围家庭突击实地进行检查,拍照、考核、打分,每项目评选出1户“最美庭院”,将评选为“最美庭院”的家庭在各项目进行公示,接受业主们的监督。

  4.表彰奖励阶段(9月下旬):通过推荐、初选、实地考核、公示,每项目评选1户,共计5户“最美庭院”,挂“最美庭院”奖牌且每户奖励价值200元奖品;每项目评选2户,共计10户“最美庭院入围奖”,挂“美丽庭院”奖牌且每户奖励100元奖品(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四、长效管理

  1.“美丽庭院”实行动态考评,评选小组成员不定时对获得“最美庭院”、“美丽庭院”的'家庭进行抽查,如发现卫生情况退步且乱搭乱建不符合标准的,立即提醒或摘牌。

  2.“美丽庭院”家庭可以参评下一年度的“最美庭院”评选。

  3.各项目获奖家庭将在各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展示,希望大家共同维护和爱惜我们的家园文化!

  康桥郡物业服务中心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评选方案 篇2

  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在学院建设发展中,开拓创新、团结进取,为跨入全省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建党96周年“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确保表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选范围

  学院在职教职工正式党员(含临聘人员)。

  二、表彰评选类别及名额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要求及各党总支党员情况,明确以下分配名额。

  三、推荐评选条

  1“‘五好’基层党组织”推荐条按照学院党委“先进党总支(支部)”评选条结合“五好”要求执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按照学院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执行。

  2根据州直党工〔20xx〕16号要求,各党总支重点推荐脱贫攻坚中驻村党员及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非驻村党员。

  四、有关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2各党总支按照推荐条评选上报,上报的.“‘五好’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审定公示后确定表彰对象。上级党组织的表彰,从学院党委表彰的对象中择优推荐。

  各党总支推荐评选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须填写相关表册和先进事迹纸质材料(100字左右)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档于6月14日前交组织人事部,电子档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五、奖励办法

  根据州府办函〔20xx〕xx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评选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为了更好地发挥首席教师在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促进学校教师队伍不断向着“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方向发展,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举行 “首席教师”的评选活动。

  学校首席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爱校的榜样。

  二、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的、教育教学业务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行政人员不参评首席名师,可聘为名师工作室顾问)

  三、评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条件(10分)

  申报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相信每个学生内在的潜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关心集体,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教学、教研、教育等工作。

  1.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是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计10分。

  2. 评为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是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计7分。如果此级别综合荣誉累计2项及以上者计9分

  3. 评为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是其他相当级别的综合荣誉称号计5分。如果此级别综合荣誉累计3项及以上者计7分。

  4.没有县级以上荣誉的不计分。

  5.违反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以上1-4项取最高项计分)

  (二)教学能力及实绩(40分)

  坚持常规教学,能如质如量地优异完成教学任务,能吸收新的教育教学理念,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历年教学考核深受学生欢迎。

  1.教学能力出色(10分)。所教学科高考、学考成绩近三年曾居全县第一计10分;居第二但与兄弟学校的.分差小于2分计8分。

  2.问卷调查满意率高(10分)。学期问卷调查学生满意率至少3次100%计10分,每减5个百分点或减少一次减2分,低于90%不计分。

  3.辅导学生竞赛成绩优异(5分)。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全国一等奖计5分。全国二等奖计4分,全国三等奖计3分;省级一等奖计4分(三个以上加1分),二奖奖计3分(5个以上加1分)。省三等奖及以下不计分。

  4.课堂教学出色(10分)。此项由评委听课计分。

  5. 评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特级教师计5分,评为市级骨干教师计3分,评为县级骨干教师计3分。

  6.有其它突出成绩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可加2分,但此项最高得分不高于35分。

  (三)教研能力及实绩(25分)

  在教育教学方面确有专长,能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实性优秀的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文,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是有书号公开发行的专着。

  1.论文(20分)。基本分为16分,要求至少有三篇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非语文专业的发表散文或是小说不计分)。每增加一篇加1分,有专着加计4分。获奖论文级别至少省级以上,且只能基本分上最多加2分(2篇)。

  2.课题负责人(5分)。有市级课题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省级课题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国家级课题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

  (四)指导青年教师(20分)

  1.讲座(10分)。曾有过在国培班或是由教育部门举办的省市级继续教育培训上进行讲座的计10分。

  2.辅导青年教师赛课和写论文(10分)。获省一等奖和国家级二等级以上的计10分;市级一等奖和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的计8分;市二等奖及省三等奖的计6分,如果有多项可在相应等级上加1分。(均要求有证书为凭)。

  五、继续教育和学习经历(5分)

  为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与学习。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计5分,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计4分,由县和学校组织的计3分。(均要求有培训结业证或是学分证为凭)

  以上计分均以近5年(从20xx年9月起)为准。

  四、评选办法:

  (1)首席教师的评选和认定定期进行,采取由个人申请、学生评价、专家评审和组织认定的办法进行。

  (2)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

  (3)首席教师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学校行政会审定通过。

  (4)首席教师每三年评审一次。

  五、评选安排:

  1、第一阶段:个人申报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阶段

  (1)综合评分

  (2)学生评价

  (3)专家评审

  3、第三阶段:公示阶段

  4、第四阶段:组织认定及颁发证书。

评选方案 篇4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激励海工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表彰为海工项目做出杰出贡献的船东代表,海工项目管理部将开展月度“海工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表彰杰出船东代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参与海工项目的`企业员工,包括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船东代表等 四、评选流程 以海工各项目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项目组每月评选、推荐1名侯选人至海工部许志强处汇总,经海工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月评选出“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1名。

  五、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海工服务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公司相关部门、船东投诉现象。

  4、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5、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在海工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管控、商务管理和组织协调中的工作业绩突出。

  六、其它

  办公室对每月评选出的“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进行采访及广泛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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